公司辞退提前吃午饭员工被判赔2万

新闻资讯   2023-12-07 23:13   51   0  

一名员工因提前几分钟吃午饭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雇,法院判决公司需赔付该员工2万元。这个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员工小王在2021年加入A公司,但在2022年12月被公司解雇,原因是在2022年11月期间,小王频繁提前下班吃饭,达到12次,公司认为他违反了员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

小王认为公司的解雇决定不合法,因此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万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王的请求,公司对此不服,于是将案件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公司无法证明员工管理规定是通过法定民主程序制定的,同时小王也不认可该规定。此外,公司以小王提前就餐时间早于下班时间解雇,这并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阶梯性处理方法,也没有合理性。最后,公司未能证明在解雇前通知工会或起诉前补正相关程序,因此解雇行为属于违法。

法院强调,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并合法使用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管理规定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过于严格的管理规定会让员工感到被束缚,降低工作积极性。公司应在管理和考核时结合实际情况,弹性适用规章制度,给犯错的员工改正的机会,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向小王支付赔偿金2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本案裁判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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